重金属捕捉剂(也称重金属捕集剂、重金属沉淀剂)是一种用于去除废水中重金属离子的化学药剂,通常通过螯合、沉淀等作用将重金属转化为不溶性物质,便于后续分离。以下是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:
一、使用步骤
预处理废水
先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(如通过格栅、沉淀池),避免杂质干扰药剂反应。
调节废水pH值至合适范围(通常为6~9,具体以药剂说明书为准)。酸性废水需先用碱(如氢氧化钠)中和。
投加重金属捕捉剂
剂量:根据重金属浓度和种类确定用量(一般为废水量的0.1%~5%),可通过小试确定最佳投加量。
投加方式:将药剂溶解后均匀投加到废水中,充分搅拌(搅拌速度建议200~300转/分钟,持续10~30分钟)。
絮凝沉淀
加入混凝剂(如聚合氯化铝PAC)和助凝剂(如聚丙烯酰胺PAM),促进重金属螯合物聚集沉降。
沉淀时间通常为30分钟~2小时,静置后上清液进入下一步处理。
固液分离
通过沉淀池、板框压滤机或离心机分离沉淀物,清水可回用或排放。
沉淀污泥需按危险废物处理(如交由专业机构处置)。
后处理
若重金属残留超标,需重复投加药剂或调整工艺。
处理后的水需检测重金属含量,确保符合排放标准(如GB 8978-1996)
注意事项
pH控制
药剂有效性高度依赖pH,需严格调节。过量酸性/碱性可能导致沉淀溶解。
反应时间
充分搅拌和反应时间是关键,避免投加过快导致局部过量或反应不完全。
药剂兼容性
避免与氧化性药剂(如次氯酸钠)同时使用,可能破坏药剂结构。
与混凝剂联用时,需注意投加顺序(先加捕捉剂,后加混凝剂)。
污泥毒性
沉淀污泥含重金属,需按危险废物标准收集、贮存及处置,不可随意丢弃。
储存条件
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,避免受潮或高温分解,保质期通常为1~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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